关于开展吉林化工学院2021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学会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

各课题负责人: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与《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2021年下半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结题工作。2018年度以来立项的吉林省高教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中的结题时间(有变更申请则按变更申请中结题日期)为2021年12月之前的课题均需提交结题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要求

1.课题汇总表

2.立项申请书

3.开题报告书(学会盖章版)

4.变更申请表(学会盖章版,如无变更则不需要提供)

5.结题验收书

6.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需有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含验证码等可验证要素>;查重限定为5种软件:知网、万方、大雅、paper pass、维普。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大雅、paper pass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

7.研究成果(成果限5项以内<切勿超项>)。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英语成果至少应提供题目和摘要的中文翻译。

二、报送须知

纸质版第2-7项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汇总、排序后于2021年10月12日报送至院部224室。每项课题结题材料勿单独装袋。

电子版:第1-7项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每项课题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以“主持人+内容(指“结题验收书”等)”命名。电子版材料(word或excel格式,无需印章)于2021年10月11日发送至企业微信(发送时间请勿提前与延后)。每项课题代收取专家鉴定费200元(含曾经参加课题结题但被鉴定为延期结项的课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显春,电话:62185120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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