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和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和 2023 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加快实施高校科学技术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聚合高校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高校与企业强化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发挥高校科研资源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高校有组织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与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聚焦区域、行业战略需求和重大任务,结合科学前沿和企业重大需求,探索校企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促进我省高校与企业开展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技合作,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供给与创新服务,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加快向企业转化应用。

二、申报条件

1.实验室以高校为申报单位,申报高校应具有一定研究开发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具有产业化应用价值成果或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实验室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具有明确的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合实验室负责人需为高校在职在岗人员。

2.合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产学研合作基础,以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为重点。企业应在合作建设期内对实验室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经费、仪器设备等)。

3.高校和企业应严格执行双方合作共建实验室的合同约定,加强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协同开展包括技术开发、试验检测、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合作。同时应定期组织开展考核和评估,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校企双方需签署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明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责任与义务)、经费投入和投入方式、合作期限等,并附能体现合作企业信用与实力的详细资料。高校要对申报书、合作协议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进行审核,确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8月13日前以教学院为单位将《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书》(见附件 1)(企业盖章的纸板和word版)、合作协议(企业盖章的纸板)、佐证材料(组合成一个PDF版)、及《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汇总表》(附件 2)EXL版)打包发送至于雪企业微信,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佳莹、马百功

联系电话:0431-82741626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李星辰、刘东旭

联系电话:0431-88951240

(三)校内联系人:于雪,15981196538


附件:

1.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书

2.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