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抓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充分认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新定位、各方职责的新界定、项目类别的新划分、验收管理的新要求,切实做好年度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从项目申报组织、指南宣传解读、指导跟踪服务等环节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严格校内遴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年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一般项目指标安排的依据。

二、用好申报指南,对接振兴发展急需

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严格申报要求,分类做好校内初评推荐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可对照《指导性目录》所列重点支持方向,对申请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初评、分类择优推荐。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根据省厅要求实施限额推荐。科学技术研究类项目包括重大、重点、优秀青年和一般项目非自筹类项目。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包括重大、重点、优秀青年和一般项目(含自筹项目)。

四、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

(一)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710日前,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 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3日17时,因需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及盖章扫描的PDF文件)于723日前发送至fengliyu@jlict.edu.cn

五、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原则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五)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科技处联系人:于凤丽,联系电话:13944226416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2.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