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我校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国家重点课题、一般项目、青年课题、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和教育部专项课题。

二、资格审查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人及团队成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审核课题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青年课题的年龄要求;在研国家项目/课题要求,包括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人同年申报数量要求,即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二是审核团队成员的资格条件,包括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三是审核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报书》活页是否隐去申报人及单位等相关信息等。请各相关单位严格审查、认真落实。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确保有效申报资格,如有违规申报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2.学校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待学校审核完毕同意推荐后方可上传课题材料。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和相关信息,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2023525日前,统一将申报电子版材料形成压缩文件(文件夹名:学院+姓名,子文件命名: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课题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苏显春老师企业微信处。

2.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需同时将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投标书》采用A3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高教研究所,经审查合格后,提交至省教科办盖章后,统一寄送至全规办。其他申报要求一律以全规办及省教科办文件为准。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苏显春,电话:62185120


附  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9号)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5.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6.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 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7.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 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8.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9.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